在管理门户中重新发送激活链接
当服务提供商 (SP) 或运营公司 (OpCo) 管理员创建任何角色或类型的新用户时,CSO 会自动向其电子邮件帐户发送激活链接。在以下事件中,SP 或 OpCo 管理员可将激活链接重新发送至用户帐户:
初始激活链接已过期,或者
带有激活链接的电子邮件未送达,或者
必须手动重新启用用户的帐户。
如果您是 SP 管理员,则可以将激活链接重新发送给具有 SP、OpCo 和租户角色的用户(管理员和作员)。如果您是 OpCo 管理员,则可以将激活链接重新发送给具有 OpCo 和租户角色的用户(管理员和作员)。
要重新发送激活链接,请执行以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