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虚拟机到 VM(推荐)
我们建议升级新虚拟机(而不是在同一虚拟机上就地升级),这样您将会收到包括安全漏洞更新在内的 Ubuntu Linux OS 修复。要升级 Apstra 服务器,您需要具有 Apstra OS 管理员用户权限和 Apstra 管理员用户组权限。
升级前验证 (VM-VM)
部署新的 Apstra 服务器 (VM-VM)
如果在旧 Apstra 服务器中自定义 /etc/aos/aos.conf
该文件(例如,如果更新了 metadb
字段以使用不同的网络接口),则必须将更改重新应用于新 Apstra 服务器虚拟机中的同一文件。它不会自动迁移。
导入状态 (VM-VM)
如果在开始导入新虚拟机后对旧 Apstra 服务器执行任何 API/GUI 写入操作,则这些更改不会复制到新的 Apstra 服务器。
Apstra 新版本中的 Apstra 参考设计可能已改变,导致 configlet 无效。为避免出现意外结果,请验证您的冲突是否与新呈现的配置冲突。您可以在本节介绍的交互式菜单中看到新呈现的配置。如果需要更新 configlet,请退出升级,更新 configlet,然后重新启动导入状态过程。
保留旧虚拟机的 IP 地址(可选)
如果要保留旧虚拟机的 IP 地址,则必须在更改操作模式和升级设备的代理之前,执行以下额外步骤。
将操作模式更改为正常 (VM-VM)
启动 Apstra 服务器升级时,操作模式会自动从 正常 模式更改为 维护 。维护模式可防止任何异机代理过早上线。不会推送任何配置,也不会提取遥测数据。此时,如果您决定继续使用之前的 Apstra 版本而不是升级,那么只需关闭新的 Apstra 服务器即可。如果您决定完成升级,请将模式改回 正常。
升级本机代理 (VM-VM)
Apstra 服务器和本机代理必须运行相同的 Apstra 版本。如果版本不同,则代理将无法连接到 Apstra 服务器。
如果您正在运行多状态蓝图,尤其是 5 阶段,我们建议分阶段升级代理:首先升级超级脊,然后升级主干,然后升级叶。之所以推荐这个顺序,是因为路径狩猎。可以临时从叶路由到主干,再回到另一个叶子,然后返回到另一个主干,而不是从主干路由到超级主干。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我们建议分阶段升级设备。
关闭旧 Apstra 服务器 (VM-VM)
- 根据您的配置,更新所有 DNS 条目以使用新的 Apstra 服务器 IP/FQDN。
- 如果对 Apstra 服务器使用代理,请确保它指向新的 Apstra 服务器。
- 正常关闭旧 Apstra 服务器。
- 如果要升级 Apstra 群集,并将工作节点替换为新虚拟机,请同时关闭旧工作虚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