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前,请首先阅读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JUNIPER愿意向您授予此软件许可,只要您接受本协议所含所有条件。通过下载、安装、或使用此软件或以其他方式表示您对此处所含条款的同意,您个人以及您所代表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即同意受此协议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或不能同意此处所含条款,那么(A)请勿下载、安装、或使用此软件(或在适用情况下内装此软件的JUNIPER设备);或者(B)在收到此软件30天之内,或者将此软件退还给JUNIPER或有关的转销商,索取此软件许可费的全额退款,或者,如果此软件属于内装于JUNIPER设备而没有另外收取软件许可费,将此设备及其内装的软件,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退还给JUNIPER或有关的转销商,索取购买价的全额退款。


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修订日期:2011 年 7 月 21 日

本协议(可由任何适用的特定国家条款修订,定义见下文)管辖客户本协议公布之日或之后对本软件的存取和使用(定义见下文);除非客户和Juniper Networks另行签署了一份有效且未过期的书面协议,管辖客户对本软件的使用;此时,若二者之间有冲突,应以(i)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和(ii)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可由任何适用于某特定国家的软件使用条款修订)为准。此外,若在适用翻译版之地域使用本软件,则应以张贴在网站 http://www.juniper.net/support/eula.html 上的本协议之非英文翻译版为准。如果您在美国之外使用JUNIPER软件,请参见http://www.juniper.net/support/eula.html, 了解是否适用任何特定国家条款或翻译版。

  1. 定义。根据本协议及权利书(除非权利书另有明确规定),以下粗体词汇定义如下:
    1. "授权用户数"指获得许可,可以存取本软件的用户数。
    2. "并行用户数"指获得许可,可以同时存取本软件的用户数。若某单个用户用多个并行登录或连接存取本软件,则每个此类活动逻辑连接或登录都应计入并行用户数。
    3. "特定国家条款"指张贴在 http://www.juniper.net/support/eula.html 上的条款,这些条款可用来取代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的一条或多条条款,但仅针对在某特定国家或国家群(以下简称"地理范围 ")使用本软件的客户。就客户在指定地理范围使用本软件而言,若特定国家条款的规定与本协议有关该地理范围的规定不一致,应以特定国家条款为准。
    4. "客户"或"您"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其它法律实体或其它业务、政府或非盈利组织:(A)从Juniper或Juniper授权转售商处购买本软件使用许可的原始最终用户;(B)接受本协议条款,且(C)是与本软件许可有关的权利书或授权转售商发票指明的客户或最终用户。若软件系依法从Juniper或授权转售商处获得,但没有权利书,则"客户"指第一个从Juniper或其授权转售商处获得本软件并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当事方。(关于没有权利书时的许可限制,请参阅下文第2.h节。)
    5. "设备"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膝上电脑、服务器、切换器或路由器。设备可以是实体机器也可以是虚拟机器、硬件分区或Blade基板。
    6. "嵌入软件"指Juniper在出售硬件设备时,嵌入或上传到Juniper设备的操作系统软件副本;但此类嵌入软件所含可另行许可的性能本身不得被视为已随本嵌入软件一起获得许可,除非权利书另有明确规定。若客户取得此类嵌入软件升级软件的权利书,则此类升级软件本身应被视为"嵌入软件",前提是不论本句如何规定,只要此类升级软件已经交付并安装在Juniper设备上,此类升级软件即被视为嵌入软件。
    7. "端点"指终止网络连接的设备。
    8. "权利书"指Juniper(或根据Juniper的授权)发布的一系列文件,规定(i)所许可的软件(列出Juniper产品编号);(ii)许可期限;(iii)许可单位;(iv)授权使用(若有);(v)客户和(vi)所收取的许可费(若有),如果不收许可费,则应说明本软件允许客户免费使用的事实。
      1. 为进一步说明,"权利书"可能包括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它们共同满足前文规定的标准:客户和Juniper签署的书面协议、Juniper价格清单中的产品描述、Juniper发票、Juniper签发的电子证书、Juniper签发的电子邮件传输授权代码,升级软件、Juniper网站上发布的服务描述文件,或最终用户服务协议。
      2. 若任何两份权利书之间或权利书与本协议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应以对客户权利之规定较严格的文件为准。
    9. "Juniper"指(a)Juniper Networks(爱尔兰)和/或其授权服务代表,前提是客户购买了本软件的许可权,在欧洲、中东或非洲使用本软件;(b)Juniper Networks (Hong Kong) Ltd.和/或其授权服务代表,前提是客户购买了本软件的许可权,在亚太地区使用本软件;或(c) Juniper Networks (U.S.), Inc.和/或其授权服务代表,前提是客户购买了本软件的许可权,在北美、中美或南美使用本软件
    10. "许可单位"是一种计量单位,指客户获得许可使用软件的限制条件,如同权利书所述。例如,许可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席位数、用户数、会话数、通话数、连接数、订购用户数、簇数、节点数、设备数、链接数、端口数、事件数或交易数。许可单位还可能包括吞吐量(例如每秒字节数)、性能、配置、带宽、界面、流程或地理范围。有些许可单位的定义请参见本第1节。上述定义应适用于所有权利书,除非此类权利书另有明确规定。此类已定义之许可单位包括:授权用户数、并行用户数、设备数、端点数、托管设备数、订阅用户数和用户数。
    11. "托管设备"指符合以下条件的设备:(1)指本软件指明由本软件按授权配置、执行、管理、供应、监控或进行其它操作的设备,或(2)由本软件配置、执行、管理、供应、监控或进行其它操作的设备。
    12. "网络"指客户所有且由客户统一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网络设备或其它网络元件,如果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则应位于某个国家境内,除非客户的权利书另有明确规定。
    13. "可另行许可的性能"指和其它软件一起提供的任何模块、性能、功能、服务、应用程序、操作或能力(以下统称"性能"),其中,此类性能可由Juniper或其授权转售商在加收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另行许可,不论此类性能是否"锁定"或必须使用密钥,或是否无须Juniper发布的产品激活密钥即可激活或使用。
    14. "软件"指(i)权利书指明许可用户使用或(ii) Juniper或Juniper授权转售商为评估用途提供给客户的Juniper或Juniper所提供之软件的程序、模块、性能、功能、服务、应用程序、操作或能力。"软件"还可指和其它软件和/或其它升级软件一起分销的可另行许可的性能。
    15. "订阅用户"指本软件认可的设备、个人、客户账单记录或其它身份,有权获取服务、使用、存取或获取由本软件所供应、管理、分发、提供、开具账单或本软件采用其它方式启用之内容(不论现在、过去还是将来)。
    16. "订阅许可"是一种软件许可,其中权利书对本软件的使用规定了期限并指明许可属于"订阅"许可,或明确规定在使用期限内不用另行购买服务支持合约即有权获得升级软件。
    17. "服务支持合约"指含特定升级软件获取权利的支持服务合约,此类合约可以是(i)客户从Juniper或Juniper授权转售商处购买的Juniper合约;也可以是(ii)支持服务提供者根据Juniper授权向客户提供的支持服务合约。
    18. "升级软件"指软件的更新版、升级版、纠错版或其它新发布版。升级软件不是"主要版本"(指Juniper Networks认定有重要新增功能或性能改善的修订版软件)就是"次要版本"(指Juniper Networks认定不具备重要新增功能或纠错功能的纠错版、维护版、服务版或修订版软件)。有时,升级软件的权利书可能不包括主要版本
    19. "使用监视器"指Juniper提供给客户(或书面批准)的网络管理工具或软件,用来监控本软件的使用情况。
    20. "用户"指设备、个人、客户账单记录或其它用来存取本软件功能的身份(不论该账户是否仅限于某特定设备)。用户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另一台设备。为根据许可的"授权用户数"或"并行用户数"计算用户数,如果某用户可以通过其它用户存取本软件,则此类用户应单独计算。
  2. 授予许可在支付相关费用和遵守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Juniper授予客户一项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的权利,以使用本软件,但仅限可执行软件,且必须遵守权利书以及本协议列明之限制规定和条件。除非权利书另有明确规定,否则:
    1. 嵌入软件 客户只能在最初交付给客户且装有本软件的Juniper设备上执行嵌入软件。客户根据服务支持合约取得许可的嵌入软件升级软件只能上传到最初取得授权执行嵌入软件的Juniper设备或在该设备上执行。此外,如果客户还取得许可,使用与嵌入软件一起提供或包含在其中的可另行许可的性能(不论有没有启用),客户都只能在取得授权,可以执行本嵌入软件的Juniper设备上执行此类可另行许可的功能。此类可另行许可的性能或升级软件的许可期限应由其权利书规定。不论本协议是否有其它规定,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禁止在未取得授权的设备转售商转售的Juniper设备上安装或使用任何嵌入软件或相关升级软件或可另行许可的性能。
    2. 单个软件/单个设备。除非权利书另有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书指明该许可属于"网络许可"),否则,客户在单个设备上只能使用单个软件,且所有适用许可单元的数量应为一(1)个。
    3. 许可单位不可转让。 除非权利书明确许可,否则,另行购买的许可单位数量不得在不同许可或软件之间转让或分配。
    4. 可另行许可的性能和升级软件。除非客户购买的权利书另有明文规定,否则,即使取得某特定软件版本的许可,也并不表示客户有权获取或使用和本软件或本软件的任何升级软件一起提供的可另行许可的性能。可另行许可的性能或某升级软件的权利书可能会规定条款、条件和限制规定,包括和相关许可软件不同的许可单位和使用条款;不过,任何此类权利书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解释为扩大任何相关许可软件的使用条款、条件或限制规定。
    5. 网络许可。若权利书规定其为网络许可,则客户可以根据软件的许可数量分配适用的许可单位,前提是(i)此类软件均在客户权利书规定的客户网络中运行;(ii)许可单位的总数没有超过该权利书许可的数量,和(iii)用使用监视器核实(i)和(ii)的遵守情况并向Juniper汇报。在网络许可生效期间,客户任何时候都不得更改或禁用使用监视器,亦不得禁用、更改或破坏使用监视器,监视器与Junipe的连接或此类监视器收集的任何数据。若网络许可规定了许可单位数,则客户网络内本软件的所有许可副本所支持的许可单位数不得超过该数量。
    6. 升级软件。 除非下文第2.d节,或权利书或支持服务合约对订阅许可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客户对本软件的升级软件或与此类软件有关的支持服务不享有任何权利。
    7. 订阅许可。如果软件许可属于订阅许可,Juniper Networks应在订阅许可期为支持客户许可软件副本之唯一目的向客户提供支持的升级软件(定义见下文),但应遵守下文列明的条款和条件:
      此处所述订阅许可期内任何时期的"支持的升级软件"指当时可向任何购买此类软件订阅许可之客户提供的任何此类软件的升级软件。 对支持的升级软件所享有的权利。客户对任何支持的升级软件所享用的权利须遵守和本软件相同的条款、限制规定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和本软件所适用之任何"权利书"列明之使用条款、限制规定或条件)。
    8. ´适用于特定产品的具体许可期限:
      1. Junos Space 软件。如果授予本许可是为了按客户订单(或相关Juniper文件)向客户提供Juniper、Juniper的授权转售商或支持服务提供商(包括操作专家)提供的任何Junos Space软件包,则客户有权为管理客户网络内设备的唯一目的在权利书指明的客户网络中使用Junos Space,但仅限权利书规定的许可单位数。但是,如果授予客户Junos Space软件包许可是为了履行服务支持合约,则该许可的范围应以支持服务合约、相关服务描述文件或其它相关权利书的规定为准。
      2. Steel-Belted Radius 或 Odyssey Access Client 软件 - 客户只能在装有单个物理内存空间的单台电脑上使用本软件,但处理器数量不限。若要在多台电脑或虚拟机(例如Solaris zones)上使用Steel-Belted Radius或IMS AAA软件,则不论此类电脑或虚拟设备是否只使用一个机箱,都必须取得多个许可。
        1. 客户只能用Steel-Belted Radius软件的全球企业版管理客户企业网络的存取。具体而言,本协议明确禁止服务提供型客户用Steel-Belted Radius软件的全球企业版为任何商业网络存取服务提供支持。
    9. 若权利书指明“研究和开发用途”,则客户只能将本软件用于客户自己的内部实验室活动,以进行研究和开发,但以下各项除外:(A)作为收费承包商代表第三方开展的研究和开发活动,和(B)使用支持商业产品或服务或部分或全部安装于商业产品或服务的软件或支持客户日常商业活动实时网络流量的软件。
    10. 若权利书指明“实验室用途”,则客户只能将本软件用于客户自己的内部实验室活动,评估和测试网络设置和配置,以及进行性能测试,但不包括(A)作为收费承包商代表第三方开展的实验室测试或其它活动,和(B)使用支持商业产品或服务或部分或全部安装于商业产品或服务的软件或支持客户日常商业活动实时网络流量的软件。
    11. 如果没有权利书,或权利书规定客户只能将本软件用于“评估”、“演示”或“试验”用途,则客户只能将本软件(或嵌入本软件的设备)用于内部评估,且只能用来开发或测试计划将来要获得商用或其它用途许可的网络环境。
    12.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书有明确规定,否则,客户不得将本许可再许可、转让或过户,任何再许可、转让或过户均无效。
  3. 禁止使用。不论前文如何规定,本许可不允许客户,且客户也同意,客户自己不会(也不会通过另外一方):(a)修改、分解本软件,或进行逆向工程或创建本软件的衍生作品;(b)未经授权制作本软件的副本(必要的备份和权利书明确允许的除外);(c)删除本软件上的任何专有权利声明、标签或标记;(d)向任何第三方分发本软件副本,包括二手市场上出售的Juniper设备中的嵌入软件;(e)在未购买相关许可和取得Juniper有效授权(权利书明确授权客户使用此性能)的情况下使用嵌入本软件的任何"锁定"或必须使用密钥或未付费不得使用的性能、功能、服务、应用程序、操作或能力(以下统称"性能"),即使此类性能无须Juniper提供的产品激活密钥也能激活或使用;(f)向任何第三方分发Juniper提供的本软件的激活密钥;(g)以超出客户从Juniper或授权Juniper转售商处购买的使用权限或更宽泛的方式使用本软件;(h)在非Juniper设备上使用嵌入软件;(i)在并非购自Juniper或授权Juniper转售商的Juniper设备上使用嵌入软件(或提供此类软件);(j)在未取得Juniper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软件的测试结果或基准分析结果;(k)试图更改或污损本软件副本上的任何声明或的标记,或试图过户或转让本协议或权利书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论是合约权利还是法定权利或其它权利);(l)使用客户无权使用的升级软件,前提是(1)获取此类升级软件时,客户尚未取得对原软件的有效许可,或(2)客户未支付升级软件的费用(或提供本升级软件的支持服务合约规定的费用);(m)停用、修改或损坏任何使用监视器,导致其无法发挥作用,或停用、修改或损坏任何用来监视、测量或限制软件使用情况或本协议许可规定遵守情况的记录、日志或功能;(n)除非权利书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得允许任何其它用户通过该客户存取任何软件性能或功能,以支持此类其它用户的商业活动,例如在收取费用的基础上允许第三方存取此类性能或功能;或(o)将本软件用于违反适用法律或法规的用途,或用来支持非法活动,或允许任何用户或其它第三方将其用于违反适用法律或法规的用途,或用来支持非法活动。 审核 。在任何Juniper许可客户使用的软件的许可期限内以及此类许可终止或失效后三年内,客户同意允许Juniper或其独立专业人员在正常营业时间检查和复制使用监控日志,其它软件日志和其它相关客户记录,核实客户遵守本协议和权利书的规定,前提是此类检查和复制必须采取合理的符合管理的限制条件,以保护客户保密信息的使用和披露,确保只使用和披露核实客户遵守本协议和任何权利书条款的客户信息,并确保Juniper能行使其权利。若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协议之处,客户应立即向Juniper支付相关的许可费,以及审核产生的合理费用。
  4. 记录的保存。为证明自己遵守本协议,客户应保存必要的准确记录。客户应根据Juniper的要求向Juniper提供此类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协议。
  5. 保密性。双方同意,本软件的各个方面和相关文件均为Juniper的保密财产。因此,客户应保护本软件和相关文件的保密性,其中至少应包括客户员工和承包商为客户内部业务之目的在必要时存取本软件的限制性规定。
  6. 所有权。本软件、相关文件和本软件所有副本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分别由Juniper和Juniper的许可方各自享有(包括版权)。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本软件或相关文件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的出售或转让或让与。
  7. 有限担保。除非http://www.juniper.net/support/warranty/ 网站上张贴的适用于本软件的担保条款另有规定,或下文第(f)小节明文规定不担保的软件,否则,Juniper保证,从开始之日起九十(90)天之内,交付本软件的媒体在根据产品说明进行正常的授权使用过程中不会有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但须遵守如下规定:
    1. 此外,就嵌入Juniper安全产品、应用程序加速产品或其它特定硬件产品(详情请参见网站 http://www.juniper.net/support)的嵌入软件而言,从客户收到此类硬件产品之日起十五(15)天之内,Juniper将允许购买了此类硬件产品的客户下载一(1)份嵌入此类硬件产品的商用软件的最新修订版。客户可以从网站 http://www.juniper.net/support上下载本软件。就本协议而言,此类下载应被视为升级软件。仅客户有权下载,任何其它后续的嵌入本软件的硬件产品受让人都无权下载;
    2. 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在本有限担保条款项下的唯一和全部救济以及JUNIPER的全部责任仅限更换含本软件的媒体。
    3. 限制规定发生以下情况时,Juniper不做任何担保:(i)软件被更改,但由Juniper Networks更改时除外;(ii)客户没有根据Juniper提供的说明安装、操作、维修或维护本软件;(iii)客户在不合理的物理、温度或电子环境中使用本软件,或滥用本软件或出现疏忽或意外事故,或(iv)本软件仅限用于评估或演示目的,或本软件是测试软件,或尚未提供商用版。此外,根据本软件的设计意图或使用目的,本软件不得用于(i)设计、构建、操作或维护任何核设施,(ii)导航或操作飞机;或(iii)操作维持生命或对生命有重要意义的医疗设备,而且,Juniper放弃对此类用途适用性的明示或暗示担保。客户应承担备份程序和数据,以免丢失或损坏的全部责任。Juniper的担保义务不包括安装、重新安装或备份支持。
    4. 在任何情况下,JUNIPER均不保证本软件或运行本软件的任何设备或网络能在没有错误或不中断的情况下运行,或不会被侵入或遭到攻击。
    5. 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产生Juniper对本软件的支持义务。可另行购买支持服务。此类支持服务须遵守单独的书面支持服务协议。
    6. 除外条款:经许可用于研究和开发目的、实验室目的、评估目的或演示目的的软件应按"原样"提供,且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7. 暗示担保免责声明。 除非本第2.h节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JUNIPER放弃对本软件的一切保证(不论是明示、暗示、法定还是其它保证),包括任何有关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或不侵权、质量满意、不干涉、信息内容准确的暗示性保证,或处理、诉讼、使用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保证。若无法排除某暗示性担保,则此类担保仅在明文规定的担保期限内有效。由于某些州或司法辖区不允许限制暗示性担保的期限,上述限制性规定可能不适用。此类担保为客户提供了特定的法定权利,此外,在不同的司法辖区,客户可能还享有其它权利。即使明示担保无法实现其主要目的,本免责声明和除外条款仍将适用。
  8. 某些损害除外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JUNIPER或其供货商或许可方对任何因本协议、本软件相关或使用本软件产生的任何特殊、间接或结果性损害概不负责,包括利润损失、数据损失或成本或替代商品或服务的采购。在任何情况下,JUNIPER或其供货商或许可方对因擅自使用或不当使用任何JUNIPER或JUNIPER提供之软件产生的损害概不负责。由于某些司法辖区不允许限制或排除结果性或意外损害,上述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规定可能不适用于您。Juniper根据本协议列明之免责声明和有限责任条款定价并签署本协议,上述免责声明和有限责任条款不但体现了双方之间的风险分配(包括合同救济手段无法实现其主要目的,从而引起结果性损失的风险),也是双方合同谈判的基础。
  9. 有限赔偿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JUNIPER或其供货商或许可方因所有诉讼和责任理论而产生的累计赔偿责任不得超过(I)一百美元($100.00);或(II)客户为取得索赔软件许可而向JUNIPER支付的费用。由于某些司法辖区不允许限制或排除结果性或意外损害,上述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规定可能不适用于您。Juniper根据本协议列明之免责声明和有限责任条款定价并签署本协议,上述免责声明和有限责任条款不但体现了双方之间的风险分配,也是双方合同谈判的基础。
  10. 对第三方概不负责。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JUNIPER放弃与本软件或其许可相关或除客户之外任何其他人使用本软件所产生的任何与一切责任或义务。若任何一方(客户除外)对原本许可客户使用的软件(或客户使用本软件提供的服务)提出任何索赔,客户应为Juniper辩护、赔偿Juniper并确保Juniper不会因为由此而产生的任何争议、诉讼、行政听证会、仲裁或和解而承担任何责任,蒙受任何损害、损失或成本(包括律师费)。
  11. 期限和终止。
    1. 本许可仅在权利书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若有)。
    2. 若权利书没有规定许可期限,则:
      1. 如果是嵌入软件,则许可仅在未付款或违反下文第11.b.iii节规定时终止,但用于实验室、研究和开发、评估、演示或试验用途的许可除外。
      2. 若根据订阅许可或年度服务支持合约或其它时限规定取得本软件许可,则本软件的使用权将在适用订阅期或适用服务支持合约过期时终止,但在客户妥善行使其权利时,可以按权利书的明确规定续约。
      3. 如果是任何其它软件 ,若客户以合法方式取得本软件,但没有权利书,则许可期限应为将本软件第一个副本交给客户后三十(30)天;前提是客户不得多次下载本软件(或收取多份本软件的后续副本),以规避此类期限规定。
    3. 若客户违反本协议(包括权利书)或未能支付应付的相关费用,则在客户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十天后,本许可终止。
    4. 若软件许可过期或被终止,则客户对本软件的使用权将终止,客户应立即销毁客户所有或控制的所有软件副本及相关文件,或将其还给Juniper。
  12. 税项。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应付许可费均不包括任何税项。客户应负责支付购买本许可,或进口或使用本软件所产生的税项。应在开具发票前向Juniper提供相关税收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税证明文件(若适用),免税待遇被取消或修改时,客户应及时通知Juniper。客户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应扣除任何适用的预扣税。关于此类预扣税,客户应采用以下方式向Juniper及时提供合理协助﹕向Juniper提供有效的税收收据和其它规定文件,证明客户已缴纳此类预扣税;填妥相关申请,以减免应支付的预扣税金额;以及通知和协助Juniper开展本协议相关交易的任何审计或税收程序。客户应遵守所有适用税务法律和法规。若客户不遵守或延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导致Juniper蒙受任何成本和损害,客户应及时支付或补偿Juniper。本协议终止或失效后,客户在本节项下的义务仍然有效。
  13. 出口。使用本软件时,客户同意遵守美国及相关外国机构或当局的所有适用出口法律、限制规定和法规,且客户不会在违反此类限制性规定、法律或法规,或未取得必要批准的情况下出口或再出口本软件或本软件的直接产品。违反此类法规时,全部责任应由客户承担。
  14. 商用电脑软件。如同联邦采购条例(48 C.F.R.)(以下简称"FAR")第2.101节所述,本软件属于"商用物品",由"商用电脑软件"和"商用电脑软件文件"组成,上述词汇定义见FAR 12.212。因此,不论客户是否美国政府或美国政府所属的部门或机构,客户都只能获得本协议和权利书规定的软件权利。
  15. 界面信息。 适用法律有规定时,Juniper应在客户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下(若有)应客户的书面要求向客户提供必要的界面信息,以实现本软件和其它独立创建之程序的互操作性。关于此类信息,客户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并根据Juniper提供此类信息时规定的任何适用条款和条件使用此类信息。
  16. 第三方软件。Juniper的任何许可方(前提是其软件被嵌入本软件)或供货商(前提是其产品或技术被嵌入本软件或本软件使用了该供货商的服务)均为本协议的受益第三方;和Juniper一样,此类许可方或供货商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执行本协议。此外,本软件包含的某些第三方软件可能必须遵守各软件所有人的许可规定(若有)。如果分发本软件的某些部份必须遵守开放源许可规定,导致Juniper不得不公开相关部份的开放源代码(例如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或GNU函数库公共许可证("LGPL"),则Juniper将自分发之日起三年之内应要求提供此类源代码(包括Juniper所做的修改(若适用))。您可以从http://www.gnu.org/licenses/gpl.html上获取GPL副本,或从http://www.gnu.org/licenses/lgpl.html上获取LGPL副本。开放源信息和Juniper的联系信息可以从 http://www.juniper.net/support/products/上获取。
  17. ´适用法律和本协议的当地版本。本协议由加州法律管辖,但不适用其法律冲突的原则。本协议不必遵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规定。双方特此同意,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位于加州的法院(北加州地区则为美国地区法院)独家审理。
  18. 其它条款。 本协议构成Juniper和客户就本软件达成的全部和唯一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和同时就本软件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包括订单中的任何不一致条款),但Juniper的授权代表和客户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且此类不一致或冲突条款须遵守此类协议时除外。取得对方的明确书面同意之前,本协议之修改或弃权不得生效。双方同意,若本协议的任何部份被视为无效,则此类无效部份不得影响本协议其余部份的有效性。本协议和相关文文件采用英文书写,且双方同意以英文版本为准,担特定国家条款有明确规定时除外。